化州一批餐饮店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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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一批餐饮店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被立案调查!
04-01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1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14号》,涉及我市10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化州市东山杨记南海渔村采购的“螃蟹”


(一)化州市东山杨记南海渔村采购的“螃蟹”(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12900114,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1年02月01日),经检验结果显示,镉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东山杨记南海渔村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渔村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东山杨记南海渔村共购进了上述批次“螃蟹”产品5公斤,已销售了2kg,自用3kg,库存0kg。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渔村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东山杨记南海渔村进行立案调查。


二、化州市杨记渔村酒店采购的“鸡肉”


化州市杨记渔村酒店采购的“鸡肉”(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12900103,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1年02月01日),经检验结果显示,3-氨基-2-恶唑酮项目不合格。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杨记渔村酒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酒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杨记渔村酒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鸡肉”产品4公斤,已销售了1.5kg,自用2.5kg,库存0kg。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酒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杨记渔村酒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化州市尊哥餐饮店经营的“猪肉”


(一)化州市尊哥餐饮店经营的“猪肉”(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12900015,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1-02-01),经检验结果显示,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尊哥餐饮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共购进了的69斤“猪肉”产品,已销售完毕。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尊哥餐饮店进行立案调查。


四、化州椒王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食品


(一)化州椒王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食品(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12900027,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1年02月02日),经检验结果显示,6-苄基腺嘌呤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椒王餐饮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化州椒王餐饮有限公司共购进“豆芽”2.8kg,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对问题食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椒王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五、化州市爱点就点餐饮店采购的“花生油”食品


(一)化州市爱点就点餐饮店采购的“花生油”(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12900045,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1年02月02日),经检验结果显示,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爱点就点餐饮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化州市爱点就点餐饮店共购进上述批次“花生油”的食品15kg,已全部使用完毕,无库存。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食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爱点就点餐饮店进行立案调查。


六、化州市下郭杨仔隔水蒸鸡饭店销售的“鸡肉”


(一)化州市下郭杨仔隔水蒸鸡饭店销售的“鸡肉”(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12900307,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1年02月02日),经检验结果显示,3-氨基-2-恶唑酮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下郭杨仔隔水蒸鸡饭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下郭杨仔隔水蒸鸡饭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鸡肉”产品17.5公斤,已销售17.5公斤,库存0。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下郭杨仔隔水蒸鸡饭店进行立案调查。


七、化州市东山大码头海鲜购销部销售的“花蟹”食品


(一)化州市东山大码头海鲜购销部销售的“花蟹”(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12900145,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1.02.03),经检验结果显示,镉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东山大码头海鲜购销部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化州市东山大码头海鲜购销部共购进该批次“花蟹”的食品6kg,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食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东山大码头海鲜购销部进行立案调查。


八、化州市花中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花蟹”


(一)化州市花中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从化州市作广食品店的“花蟹”(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1290024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1年2月3日),经检验结果显示,镉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花中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花中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共购进了上述批次“花蟹”产品4公斤,已销售4公斤,库存0公斤。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花中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九、化州市作广食品店销售的“花蟹”


(一)化州市作广食品店销售的标示从湛江博茂港购进的“花蟹”(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12900160,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1年2月4日),经检验结果显示,镉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作广食品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作广食品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花蟹”产品7.5公斤,已销售7.5公斤,库存0公斤。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作广食品店进行立案调查。


十、化州市周深饭店采购的“河粉”


(一)化州市周深饭店采购的“河粉”(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12900126,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1年02月02日),经检验结果显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化州市周深饭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饭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化州市周深饭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河粉”产品5kg,已销售了5kg,库存0kg。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饭店立即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化州市周深饭店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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