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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宜市司法局新宝司法所成功解决了一起侵占农村引水渠纠纷,有效维护了当地的和谐与社会稳定。
【基本情况】
最近,新宝镇某村的村民发现,张某在整理田基时占用了他们三个自然村100多户农田的灌溉水渠,侵占宽度约为30厘米,长度约为30米,导致水渠变窄,影响了春耕灌溉。得知此事后,三个自然村的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们找到张某协商,要求其恢复原状,然而张某并未理会,反而在一天内用水泥硬化了田基。由于村委会调解未果,村民们便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调处过程】
新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收到申请后,鉴于春耕生产的紧迫性和群众灌溉的急切需求,迅速组织了由镇、司法所及自然资源所等部门组成的调解团队,前往事发地点进行实地调查。
调解员通过实地勘查和测量,证实张某的田基确实占用了公共水渠33厘米,总长度为35米。调解员随后向张某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明确指出不得妨碍公共利益,并需对造成的损失负责。调解员还和张某算了经济账和人情账,解释如果他坚持不移除侵占的田基,除了自身建设成本的损失外,还需承担可能因农田缺水导致农作物减产的赔偿责任;同时强调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至关重要,毕竟大家“朝见口,晚见面”的,远亲不如近邻。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张某最终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并与村民达成和解,立即雇请挖掘机等设备拆除侵占的田界,修复了水渠,这起涉及多户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信宜市司法局新宝司法所 熊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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