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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小布了解到,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在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选定乡镇卫生院支付比例为80%,选定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选定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选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向退休人员倾斜,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拓宽到配偶、父母、子女,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
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实行“选点就医”管理,参保人员应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般一年一定。参保人确因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前往我市具有普通门诊选点资格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选点业务。
方法一:现场办理
本人填写备案登记表,亲笔手写签名确认即可。
方法二:集体办理
1. 同一单位职工,可以本人填写备案登记表,亲笔手写签名确认;
2. 集中收集表格后送到我院医保办或联系工作人员上门收取。
方法三:患者办理
到该院的就诊患者,可直接告知接诊医生,本人填写备案登记表,亲笔手写签名确认即可。
备案登记表即《茂名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定点门诊登记表》可由:
1. 一楼大厅志愿者服务岗处领取;
2. 集体办理可联系医保办提供电子版打印;
3. 就诊患者可由接诊医生打印。
地址:
信宜市人民医院教学专家楼四楼医保办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永庆
电 话:18938380220
医保办电话:0668-883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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